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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搭车”收费

所属分类:时事聚焦    发布时间: 2022-03-14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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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安: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搭车”收费

文化艺术报讯 近日,西安市发改委、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结合西安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通知》明确,各中小学校要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遵行公益普惠、自愿选择、规范收费的基本原则。从学生、家长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本校实际,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统筹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搭车”收费。西安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是小学每生每月.高不超过140元,中学每生每月.高不超过100元,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收取加餐费、伙食费等其他费用。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并收取费用。

课后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校园醒目位置或校园网站向家长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对家庭经济困难(原建档立卡户过渡期内)的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所需资金由财政承担。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以及直接耗材支出。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暖等公用支出,从公用经费定额补助资金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保障解决。